关于开展我校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作者:蒋会哲 审核:梁明亮 编发: 浏览次数:744

关于开展我校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669号)要求,现开展我校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地构成

   基地由我校(包含承训专业领域的二级学院)、大中型企业等多要素构成。

二、基本条件

(一)基地在承训专业选择上,要重点突出《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的相关专业。

(二)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实习实训的能力,在多个省份具有可满足 100 人以上培训规模所需的固定场所和教学设施。

(三)基地成员中的企业单位,高度重视产教融合以及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的技术创新优势与丰富的产教融合经验,可为教师培训提供匹配的实践(实训)岗位、场所及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四)基地具有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库,包括来自行业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的产业导师,且能比较稳定的参与培训工作。

(五)基地具有线上培训条件,拥有丰富的数字化培训 资源,具有运用信息技术开展虚拟仿真、虚拟现实教学的经 验和场地设备。

(六)基地具有持续赋能教师成长发展的能力,借助 AI、 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能够为教师提供来自于企业生 产运营的实战案例包,能够针对教师实际教学过程给予个性 化评价与提升指导建议,能够对教师的科研、教研成果提供 产业转化或应用支持。

(七)有“双高计划”建设专业、行业龙头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等参与的基地优先申报。

(八)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牵头建设单位以及河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的基地优先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院部,于202211811时前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和申报汇总表word版发送教务处赵蔚钉钉(因疫情原因,先只报送电子版材料)。由学校研究确定后,上报到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22114

 

附件1.《教育部教室工作司关于建设一批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32号).pdf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申报书.docx

附件4. 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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